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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就诊攻略

2020-11-18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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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街305号
二、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交通指南:
(一)公交线路
可乘生线城东线路、快速公交1号线路、8路、13日班路、15路、21路、22路、25路、27路、31路、38路、50路、66路、77路、88路、108路130路 137路 157路 315路、317路、318路、319路至市妇保院站下车即到。
三、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就医指南:
1.门诊就诊、挂号时,请务必出示病人本人的医保卡,以真实身份挂号、就诊。
2.接诊医生根据病情所需从电脑录入药物和检查、检验项目后,到相应楼层的收费窗口凭条形码、《医保卡》记帐收费,然后凭门诊诊疗通知单取药、检查和治疗。
3.门诊用药由医师按医保用药规定,根据病情需要开药,参保人员不得要求指名配药和超量配药。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十五日量,肝炎、肺结核、精神病、高血压、冠心病、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范围内药品剂量不超过一个月量。一般应在医院配取药,特殊情况也可持盖有医院门诊办“处方外配专用章”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4.特殊病种疾病患者门诊治疗,须凭二级甲等医院的确认证明,近期病历资料,具体治疗方案,报医保机构确认备案。门诊就医诊治时须持《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

四、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就医指南:
1.当您病情需要住院,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递交《医保卡》,《医保卡》在住院24小时内交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医疗保险手册》交给住院病房。
2.参保人员住院时先由个人交纳预付金2000元,出院时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由医院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住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自负8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起住院不再承担起付费。
3.参保人员出院后需巩固治疗的,带药量标准与门诊同。
4.出院手续在一楼住院收费室办理,参保人员结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出院手续办理完毕,取回《医保卡》和《医保手册》。
5.转外地就医则须先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原则上限于转本省省级医院和上海市市级公立三级医院。
6.下列原因住院不能在医院刷医保卡结帐报销:
(1)违法犯罪、自残或自杀、斗殴、酗酒、吸毒等;
(2)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有其他赔付责任者;
(3)工伤、生育医疗等。
五、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预约挂号方式:
1.现场预约:到门诊大厅挂号处进行挂号即可。
2.关注微信公众号(健康绍兴)进行挂号预约。
(以上信息来源于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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