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公众号)
当下疫情严峻,疫情面前,首先我们要保持好的心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防控期间,许多罹患精神疾病的患者,是否会有以下的疑问:
Q:被查出来,无症状感染的精神疾病患者,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精神科药物的治疗?
A:目前精神症状稳定的患者,原则上继续维持原来的药物治疗,不可自行停药,除非专科医生建议。
Q: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精神疾病患者,可以继续使用精神科药物治疗吗?
A:首先,应当以治疗新冠肺炎为主,针对精神障碍患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维持原有的精神药物维持治疗;针对新冠肺炎患者伴发严重精神症状时,新加用精神药物对症处理精神症状。其次,注意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风险,若联合使用治疗利托那韦、大环内酯类或喹诺酮类抗菌药物、酶诱导剂或酶抑制剂等药物时,请告知医师正在服用的精神科药品种类和名称。
Q:从未使用过精神科药物,但在疫情期间被查出来伴发精神症状,怎样选择精神科药物的治疗?
A:重症新冠肺炎患者,应紧急处置危及患者生命的躯体状况,必要时辅助精神药物保证患者顺利接受对紧急躯体状况的处置。经过专科医生评估,需要精神科药物治疗的,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治疗。首先药物治疗应单一用药、小剂量开始,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性情况逐步递增剂量。
参考文献: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
2.中华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精神药物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中的使用建议[J],中华精神科杂志,2020,53(2):84-88
3.万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药物与精神科药物的相互作用[J],中国药业,2020,29(6):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