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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九人民医院科技成果转化公示(新型皮肤及皮下软组织取样器)

2020-08-18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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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沪九院院字〔2019〕91号)规定,对“新型皮肤及皮下软组织取样器”成果转化项目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一)技术名称:新型皮肤及皮下软组织取样器(二)技术形式:专利技术专利

专利名称:一种穿刺取样装置和系统;

专利号:ZL201920889076.2;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发明人:陈骏,崔俊祺;

专利授权日:2020年06月12日。(三)转化形式:专利技术普通许可许可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普通许可给被许可方,许可期限为三年。二.协议双方

许可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639号

法定代表人:吴皓

被许可方:上海萃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钱鑫路301号1107室

法定代表人:甘志武三.协议许可权利

“一种穿刺取样装置和系统(ZL201920889076.2)”的专利技术四.协议价格

本合同涉及的许可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被许可方将许可费汇至许可方账号支付给许可方:

被许可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市场推广阶段:一旦产品上市后产生销售,许可方享有被许可方该产品全年销售额的5%,于每一销售年的次年的1月31日前完成支付。五.成果评估机构

对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穿刺取样装置和系统(ZL201920889076.2)”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由上海利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六.价格形成过程

根据该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穿刺取样装置和系统(ZL201920889076.2)”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价格、项目前期经费投入成本以及该技术市场前景等进行综合考量,经技术团队、院方、法律顾问与江苏义倍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及商务谈判,形成协议价格。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0年8月17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成果转化办公室反映。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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