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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普】糖尿病孕妇怎样选择分娩时机和分娩方式?

2022-02-07 178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西院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西院 前往主页

(本科普来自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病 (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PGDM) 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 PGDM 可能在孕前已确诊或在妊娠期首先被诊断。

   随着糖尿病发病率日益升高,以及GDM筛查诊断受到广泛重视,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不断增多。不管是“妊娠期糖尿病”还是“糖尿病合并妊娠”,均属于高危妊娠,母婴围产期死亡率明显增加。不同于正常的孕妈妈,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疾病的准妈妈在分娩时机和分娩方式的选择上需要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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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糖妈妈”何时终止妊娠

   对于分娩时机的选择,准妈妈在经过控糖治疗后,如果准妈妈和胎宝宝的状况无改善或者病情持续进展,或者达到一定孕周,应考虑终止妊娠。选择终止妊娠的时机,应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孕周、准妈妈的病情及胎宝宝的情况等:

   1.无需胰岛素治疗而血糖控制达标的GDM孕妇,如无母儿并发症,在严密监测下可待预产期,到预产期仍未临产者,可引产终止妊娠。

   2.PGDM及胰岛素治疗的GDM孕妇,如血糖控制良好且无母儿并发症,在严密监测下,妊娠39周可终止妊娠;血糖控制不满意或出现母儿并发症,应及时收入院观察,根据病情决定终止妊娠时机。

   3.糖尿病伴发微血管病变或既往有不良产史者,需严密监护,终止妊娠时机应个体化。


   分娩方式的选择

   同样的,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疾病的准妈妈在分娩方式的选择上需要根据个体情况而定。

   妊娠糖尿病本身并不是剖宫产指征。决定阴道分娩者,应制定分娩计划,产程中密切监测孕妇的血糖、宫缩、胎心率变化,避免产程过长。但如果妊娠期血糖控制不好、巨大胎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伴有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重度子痫前期、有死胎及死产史的孕妇,可放宽剖宫产指征。

   值得注意的是,GDM孕妇及其子代均是糖尿病患病的高危人群。所有GDM妇女在产后也要注意改变生活方式、合理饮食及适当运动,鼓励母乳喂养,了解产后血糖的恢复情况。有条件的孕妇在产后进行OGTT,测定空腹及服糖后2h血糖水平,至少每3年进行1次检测血脂及胰岛素水平。同时对糖尿病患者的子代进行随访以及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可进行身长、体质量、头围、腹围的测定,必要时检测血压及血糖。

 

 

转载自公众号:一妇婴产科

原作者: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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